关于组织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竞技宝首页登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铁大研〔2020〕7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选学科范围

按照我校实际招生的学科(类别)进行导师遴选(见附件),也可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简章》的招生目录。如果授权点2022年需要由原二级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招生,请于5月24日12:00前将调整方案报研究生学院,经学校批准后可按一级学科遴选导师。

二、硕士生导师的申请条件

条件1必备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学风严谨,能自觉执行有关研究生培养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坚持教书育人,保证培养质量。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近三年存在教学事故的不得申报。

条件2必备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7周岁的在岗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其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应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条件3(初次申请者必选其一

3.1近5年,作为主持人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博士科研启动费);

3.2近5年,作为主持人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人文社科类3万)。

条件4(初次申请者必选其一)近5年内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1至少有1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或社科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并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4.2至少有1项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前5名,含第5名), 并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4.3至少有1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或社科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 ,并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非编著,下同) 1部以上。

4.4至少有1项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前5名,含第5名), 并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1部以上。

4.5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学术专著4篇(部)以上;

4.6被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1篇以上。

条件5(申请跨专业者必选其一)

5.1博士生导师

5.2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3届以上的教授或博士,近3年主持的科研课题总经费3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5万元以上);

5.3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3届以上的教授或博士,近3年以第一作者被SCI、EI收录学术论文5篇以上;

5.4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3届以上的教授或博士,近3年以第一作者被SSCI、A&HCI、CSSCI收录学术论文4篇以上。

注:以上条件中学术论文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没有明确标注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计入申请者成果),且不含会议论文、增刊论文以及国外EI单检论文。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按共享成果人数的平均值计入申请者成果。

三、申请转或跨学科(专业类别)说明

1.初次申请者可同时报1个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和1个与申请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别,新增学位授权点的首批硕士生导师可适当放宽。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须具有实践经验或企业工作经历,具有单一学科导师资格的可直接申请对应该学科的专业学位类别。

2因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硕士生导师可以申请跨学科或专业类别指导硕士研究生,至多跨3个专业(限2个一级学科)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且每次只能申请跨1个。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所辖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的需要、生源情况、导师的研究方向综合考虑,允许个别导师转专业指导研究生。转出专业有在读全日制硕士生未毕业的不能申请转专业指导,转专业和跨专业不能同时申请。

4. 已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现任硕士生导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可转入相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担任导师,不受转专业条件限制。

四、遴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硕士授权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其中一份单独成册,另一份连同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如下要求装订成册:

(1)《硕士生导师申请表》1份

(2)支撑材料(目录见附件2模板)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近5年主持完成或在研学科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提供项目下达书等证明材料。

③近5年,作为主持人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人文社科类3万)。提供项目合同和财务系统到账截图(或财务处证明)等证明材料。

④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近5年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提供鉴定证书。

⑥近5年发表的有影响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复印件、收录证明或检索截图。

⑦近5年出版学术专著。提供专著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A4纸左侧装订,要有封面和目录,各项之间用空白彩纸隔开。并将申请表(个人签字后拍照或扫描)和所有支撑材料制作成彩色pdf电子文档。

注:申请转专业者填写《硕士生导师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并公示。授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人要在对应栏目下签字;审核发现无法认定的材料,审核人须请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要求申请人修改申请材料后重新确认,对于故意提供不实材料或弄虚作假直接取消申请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表决,会议应有全体委员的2/3以上出席,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表决,申请者获到会委员2/3以上同意,视为初评通过。初评通过后将申请者材料在学科所属单位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初评结果生效。

3. 研究生学院复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报硕士生导师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XX分委员会关于拟聘研究生导师的报告》(附件5)研究生学院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人员进行审定。会议应有全体委员的2/3以上出席,采取不记名方式投票,获到会人数2/3及以上同意的,作为审定通过。

5. 结果公示。研究生学院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评选结果生效。

6. 申诉或异议处理。公示期间个人或集体对评定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可提出申诉或异议,研究生学院将予以受理,调查相关情况后,由学校做出处理意见。

7. 遴选和评定工作中申请人及其亲属应予以回避。

8. 在其它单位已经取得硕士生导师岗位任职资格并且已经招收硕士生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由研究生学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五、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的选聘

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的选聘按《竞技宝首页登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办法》(铁大研〔2020〕71号),个人填写《专业学位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6)交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文件规定进行选聘,并填写《申报专业学位校外指导教师成果汇总表》 (附表7)报研究生学院。

六、材料报送时间

1. 2021年5月25日下午18:00前,申请人向授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全部纸制材料和pdf电子文档。

2. 2021年6月2日下午18:00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学院(五教119)提交纸质分委员会报告(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7),同时将电子版(含申请人PDF文档)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咨询电话:87935355(黄老师)或87935021(程老师)

研究生学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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